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令第13號
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令
第1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婁底經開區、萬寶新區管委會,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為進一步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全力筑牢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堅實防線,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發布命令如下:
一、全面收集入婁人員動態軌跡信息。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承擔管控主體責任。從即日起,各地所有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監測卡點對乘坐密閉式公共交通工具的入婁人員全部進行基本信息采集、詳細去向登記和體溫檢測,并如實登記造冊,對湖南省外來婁人員全面開展地毯式快篩快查,原則上逐一進行核酸快篩,對結果呈陽性的立即集中隔離或住院治療,結果呈陰性的進行居家觀察。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和各移動通信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充分發揮大數據資源優勢,對途經高速、國道、省道入婁人員信息及在婁活動軌跡依法予以收集整理。
二、規范建立入婁人員信息匯總推送機制。各地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監測卡點每日16時前,將前24小時內采集登記的信息表匯總上報至相應縣市區防控指揮部(重大緊急情況隨時上報),指揮部每日17時前推送至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按照網格化管控要求落實監測管控措施;市公安局和各移動通信部門每日15時前將當日收集整理的信息資料報送至市防控指揮部社會穩定組,市防控指揮部社會穩定組每日16時前下發至相應縣市區防控指揮部,由各地防控指揮部統一組織開展落地核查和監測管控。
三、嚴格落實入婁人員網格化管控措施。各地要充分發揮網格管理和物業小區管理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阻擊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區、網格、小區下沉,大力加強社區網格、物業小區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所有物業小區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各鄉、鎮、辦事處黨委(黨工委)、政府和各社區網格及基層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監測管控職責,對入婁人員做到落地排查、重點人員監控“兩個全覆蓋”。要嚴格落實分類管控措施,對需居家隔離的,實行網格化管理,由網格長負責;對需集中隔離或醫學觀察的對象及時上報,由屬地黨委、政府明確黨政領導牽頭嚴格落實統一管控措施。
婁底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責編:楊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