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團購如何健康發展?專家:有序競爭才能行穩致遠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近日公布了關于“防止大型互聯網公司利用網絡團購形成市場壟斷進入市縣基層地區,嚴重影響群眾利益”人大建議的復文。
對于社區團購存在問題和潛在風險,復文提出,市場監管總局將全面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履行責任的日常監管,加強合規教育和引導,督促平臺企業加強自治,針對平臺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行政指導,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隨著美團、拼多多、阿里、京東等互聯網巨頭紛紛入局,社區團購一度站上熱門風口。那么,社區團購因何而起,由何而來?
“簡單地說,社區團購是依托真實社區的一種區域化、小眾化、本地化的團購形式。”浙商證券研究所零售行業首席分析師陳騰曦對人民網“強觀察”欄目表示,大多數用戶的涌入主要依賴于團長在各類微信群“一分錢活動” 的轟炸,它是一種快速的裂變營銷,可以幫助企業在很短時間內,聚攏各個社區的居民成為其客戶。社區團購與其他電商模式相比,區別之一就在于團長模式的建立。
陳騰曦指出,社區團購解決了城市社區消費者下班沒有時間逛菜市和超市、超市排隊時間長、距離菜市場遠等日常痛點。而“社區團購+直播短視頻”模式則抓住用戶喜愛看短視頻的習慣,引發消費者產生消費沖動,最后促成他們在社區團購平臺上下單全套某道美食的食材。“一旦用戶習慣養成之后,社區團購賣菜的生意就可以拓展為‘最后一公里’的社區電商、城市電商等模式,社區團購平臺盈利的想象空間也會更加龐大。”
隨著資本對社區團購的關注,社區團購模式在短短幾年內得到了高速發展。為了搶占用戶,一些社區團購平臺通過巨額補貼,以低于進貨成本價格銷售商品,利用欺騙性的語言、文字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行為時有發生。
今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已依法對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等社區團購平臺不正當價格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并敦促企業積極整改。
“社區團購平臺的運行既涉及到數據收集和利用問題,又關涉民生。” 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劉斌指出,當平臺企業以遠低于市場價的價格向消費者傾銷商品,且形成一種規模效應時,一些消費者可能就不再從小商小販那里購買水果蔬菜,這就會使得小商小販失去生計的抓手。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擠壓了小商小販的生存空間,危害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除了國家出手全面規范平臺經濟領域市場競爭秩序外,小商小販又該如何“練好內功”,找到自己的發展優勢呢?
劉斌表示,相較于線上平臺,線下營業有著不可替代的獨特性。面對社區團購平臺的競爭問題,傳統小商販要積極應對其所產生的新影響、新變化。首先,進一步利用和發掘傳統小商販在貼近居民需求、提供差異化服務、優化產品質量、豐富服務內容、保障售后服務等競爭優勢;其次,學習和應用新型營銷手段,比如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社區活動等方式開展營銷,改變既往的單一化營銷手段;最后,積極維護自身權利,面對社區團購平臺的違法行為,可以向市場管理部門等主管機關投訴、舉報,通過公共執法的方式確保線下營業不被非法侵害。
復文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提到,下一步將持續強化平臺經濟監管執法、完善平臺經濟監管制度體系、全面提升平臺經濟監管效能、全面壓實互聯網平臺企業主體責任。
“目前國家主要依據《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對社區團購競爭實行監管。” 劉斌介紹,此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明確適用《價格法》第14條第2款“經營者不得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第4款“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對幾家社區團購企業作出了行政處罰。
“在未來,國家還應完善規則供給,考慮出臺規范社區團購相關市場秩序的文件,嚴懲社區團購領域內的壟斷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劉斌進一步補充道,針對社區團購平臺濫用數據算法手段進行壟斷的行為,在監管時還應銜接《個人信息保護法》,加強對用戶個人信息的保護。
劉斌強調,加強監管的目的在于推動社區團購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為消費者營造穩定便利的平臺,企業只有恪守法律底線、誠信底線,才能行穩致遠。
責編:周曉明
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