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臺《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 低保不再區分城鄉
近日,湖南省民政廳印發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據介紹,該“辦法”的一大亮點是加快推進低保制度城鄉統籌,刪除了有關城市低保、農村低保的概念,所有規定不再區分城鄉,統一規范為“最低生活保障”。而該“辦法”已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最低生活保障是黨和政府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而作出的一項基礎性制度,是社會救助體系中的核心制度安排,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打贏脫貧攻堅戰等方面都發揮了關鍵作用。據統計,截至9月,湖南省低保對象187.8萬人,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標準59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408元;全省農村低保平均標準5228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263元。
此次制定的“辦法”,聚焦特殊群體,聚焦群眾關切,把握社會發展趨勢,圍繞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的目標要求,適度擴大低保的保障范圍,并對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流程進行了優化和完善。
“辦法”施行后,將更有利于低保的規范化,有利于困難群眾維護自己的基本生活權利。據介紹,“辦法”的特色和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適度拓展了低保范圍。“辦法”明確,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可以單獨提出低保申請。其中,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且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重病人員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重殘人員是指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
此外,為落實“放管服”改革相關要求,“辦法”簡化優化了部分審核確認流程,以提升低保辦理效率。如對低保審核確認權限下放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作出了規定、簡化民主評議環節、規定了辦理時限等。為更好維護低保對象的合法權益,督促低保基層經辦人員依規履職盡責,提高低保制度的公信力,“辦法”還新增了“管理和監督”一章,從加強監督、明確工作人員責任、做好信息公開、舉報核查、權利救濟等方面,對低保監督檢查工作作出了明確規定。
責編:楊雅婷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