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金融村官" 湖南30條金融舉措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為加快構建鄉村振興金融服務體系,引導更多金融資源向鄉村振興領域聚集,近日,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銀保監局、湖南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了《湖南省金融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出臺了30條硬核措施,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匯聚金融力量。
未來五年每年涉農貸款新增額不低于上年
《實施方案》提出了四項目標,即信貸投放“兩個不低于”、“兩個高于”的目標。
“兩個不低于”,是力爭2021-2025年期間,全省每年涉農貸款新增額不低于上年,全省涉農貸款余額年末增速不低于同期全國涉農貸款余額平均增速。
“兩個高于”,即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各國有商業銀行湖南省分行,力爭每年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各項貸款余額增速,高于本機構同期各項貸款余額平均增速;各銀行機構要力爭對鄉村振興示范創建區的各項貸款余額增速,高于全省同期各項貸款平均增速。
《實施方案》提出,要聚焦湖南省鄉村振興重點領域,支持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加快發展,完善種業融資服務體系,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探索金融支持鄉村建設和綠色發展的新模式。強化金融資源與旅游資源對接,積極做好鄉村旅游和紅色文化旅游精品線路融資需求摸排、融資對接等工作,加強鄉村旅游金融服務。保持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政策連續穩定,大力發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嚴格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強化對重點群體的金融支持。
湖南將按村設立“金融村官”
《實施方案》明確,要加快完善鄉村振興金融組織體系,全面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各類型機構參與的服務體系。開展鄉村振興金融服務站三年建設提升行動,按村設立“金融村官”,打造“一站多能、一網多用”的農村綜合服務平臺。實施農村移動支付“雙百工程”,推動農村支付服務提質升級。探索開展農村普惠金融示范區創建,推動農村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開展“國債服務直通車”活動,推動儲蓄國債下鄉。加強農村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創新鄉村振興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也是方案強調的一大重點。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用于鄉村振興,力爭2021-2025年期間發行不低于100億元。穩步擴大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業務規模,開展生豬活體、活禽、活牛、活羊抵押貸款。支持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農機具和大棚設施等依法合規抵押質押融資。積極推廣首貸、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產品。提高保險保障綜合服務水平,豐富涉農保險產品種類。
根據《實施方案》要求,湖南將進一步優化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逐步推動建立健全省級農村信用信息系統,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創建工作,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開展信用縣(市)創建工作;引導涉農金融機構將信用評價結果等信用信息作為農業經營主體貸款授信的重要參考指標。
完善鄉村振興金融服務配套支持政策方面,《實施方案》要求創新多種“再貸款+”模式,用好扶貧再貸款展期政策,加大鄉村振興金融服務財政獎補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涉農企業在債券發行、貸款等方面予以一定比例補貼,健全農村融資擔保體系和風險補償機制等。
責編:楊雅婷
來源:華聲在線